越南移工化身私人币商,经手大量泰达币赚价差
《联合新闻网》近日报导称,一名越南籍苏姓移工涉嫌担任私人币商,先是收受不详客户大量泰达币,再利用境外加密货币交易所OKX 的C2C 场外交易市场卖成越南盾,再替多名同乡客户转汇。
台中地检署透过OKX 交易所资料、币流分析查出,苏姓男子的电子钱包自2025 年1 月起出现多次巨额泰达币进出纪录,且通常在1 小时内清空。他总计收受高达1,691 万4,705.5 颗泰达币,换算市值约新台币5 亿744 万元。
苏姓男子向检方坦承,每次经手10 万颗泰达币可获利新台币1,200 元,因此目前总共赚取约20 万台币的汇率价差。
不过,他在交易过程中并未确认加密货币的来源与去向,不清楚买家真实身分,也没有留存必要的交易纪录。
检方认定其行为未践行洗钱防制法规定的身分验证(KYC)程序,极易沦为诈骗集团洗钱的管道,因此依违反《洗钱防制法》非法提供虚拟资产服务、特殊洗钱等罪嫌将他起诉,求刑3 年徒刑与并科罚金。
透过加密货币转汇法币,难以银行法重办
相比近期的其他地下汇兑案件,这类透过加密货币汇兑法币的个人币商,出现无法适用银行法「地下汇兑」规范的问题。
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戴旻谚对《联合新闻网》表示,银行法禁止的地下汇兑,仅限于法定货币之间的转换。
例如,今年2 月曾发生一起越南籍胡姓男子,被经营小吃店的越南籍潘黎姓妇人雇用,从事新台币与越南盾的地下汇兑,总汇兑金额超过新台币2 亿3,000 万元,最终相关涉案人员被依违反银行法起诉。
而苏姓移工的案例,是透过加密货币泰达币与法定货币越南盾进行转换。由于泰达币并非法定流通货币,此种交易模式无法以银行法规范。
若单纯进行法币间的地下汇兑,依银行法第125 条可处7 年以上有期徒刑;但透过加密货币转汇法币,只能依洗钱防制法的特殊洗钱罪论处,刑度也大幅降为6 个月以上、 5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OKX C2C 平台,在2024 年已下架新台币交易对
由于台湾政府近年明确管制个人币商,这次被苏姓移工利用的OKX 交易所C2C 平台,其实早在2024 年6 月24 日起,就暂停台湾用户使用新台币进行C2C 交易的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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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新台币交易对已下线,不过越南盾、印尼盾与菲律宾披索等外币的交易对仍存在于OKX C2C 平台上。
图源:OKX C2C 平台
许多来台移工协助汇兑所属国家货币的初衷,是帮助同乡移工转汇资金回国,但在私人币商不问客户身分,而且不核实资金来源的情况下,也暗藏了被诈骗集团利用隐匿赃款的极大风险。
戴旻谚检察官就担忧,有心人士只需在法币汇兑过程中增加一层加密货币,就能规避银行法的重罪,这将严重增加检警的查缉难度,并冲击金融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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